潍坊新闻网讯 毕业生不及时到就业单位或人事部门报到会有麻烦。日前,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给市属各中等专业学校下发通知要求,各学校要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指导,督促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就业单位或人事部门报到。对自派遣之日起,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报到的,不再为其办理报到、改派等手续。
通知同时要求,各学校在发放《就业报到证》后,要及时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,认真整理毕业生档案,将档案寄送到有关单位和部门,并将转递档案的机要号及时录入到信息网系统中,以便毕业生或接收单位查询。
通知还要求,已列为升学的毕业生,因特殊情况本人申请不再继续学习的,经学校批准后形成正式文件,连同录取通知书原件、录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,于12月底前到市人事局补办派遣手续,逾期不再办理。
根据通知,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的,其就业协议书未经学校在网上审核存档,不能进入就业方案库。其中,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已在网上签约的,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,学校负责审核其存档协议书;毕业生到省外就业的,须先与外省的单位签订就业协议,并经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,由其本人录入就业信息,学校负责审核(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该省接收毕业生的要求),也可由学校使用“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”功能,审核后直接录入。各学校必须对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进行存档,未存档的无法打印就业报到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