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我市的小康社会建设走在全省的前列。记者昨天从潍坊市统计局获悉,测算结果显示,2007年度我市农村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达到88.6%,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0个百分点左右。
市统计局农调队田常孝介绍,2007年度我市农村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达到88.6%,比上年提高9.5个百分点。综合实现程度列威海(95%)、青岛(91%)、烟台(90.4%)三市之后,在全省继续排名第四位,比第五位的淄博高出6个百分点,比全省高出20个百分点左右(全省预计在68%左右)。其中,我市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,实现程度为80.8%;在农村社会发展方面,实现程度为89.7%;在农村人口素质方面,实现程度达到100%;在农民生活质量方面,实现程度为83.7%;在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方面,实现程度100%;在资源环境方面,实现程度为100%。
各县市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实现情况如下,潍城、坊子、寒亭、奎文四区与诸城、寿光二市综合实现程度达到90%以上,走完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分之九以上的路程。青州、高密、昌邑三市与昌乐县综合实现程度达到80%以上。安丘、临朐综合实现程度分别达到79.02%和75.91%。
据悉,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包含经济发展、社会发展、人口素质、生活质量、民主法制、资源环境等六大方面,具体设置了18个监测指标。同时规定了各指标的数量标准和在总体系中所占的权重。 |